绿色循环,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绿色循环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我们可以提供相应服务。

绿色企业评价
DB4403/T146-2021
《绿色企业评价规范》(DB4403/T 146-2021)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地方标准,归口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标准规定了绿色企业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开展绿色企业的创建及评价工作。
绿色企业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将生态环境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运用绿色技术,开发清洁生产工艺,生产 、销售环境友好产 品,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践行生态文 明理念的企业 。
评价方式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绿色企业评价采用打分法,总分100分。评价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企业 ,视为达到深圳市绿色企业评价标准 。
申请条件
绿色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合法注册运营,完备环评、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法定环保手续,生产建设全过程遵守生态环境、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无重大环境行政处罚记录。
- 企业最高管理者统筹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明确职责权限、保障资源投入,确保各项评价要求落地。
- 编制含有量化目标的绿色企业创建规划与实施方案,相关资料规范归档、专人管理。
- 设立环境管理职能机构,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岗位环境目标责任。
- 不使用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的工艺、设备及原辅材料,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
- 依法需要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足额投保相关保险。
- 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业,不属于环保警示、环保不良企业。
- 企业对相关方作出环境承诺的,切实履行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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