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
2020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奖励部分)
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阅读更多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阅读更多 -
常州市拟对通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常州市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对已获“贯标”认证奖励、绩效评价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阅读更多 -
明溪县对新获得有机、GAP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4万元
明溪县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2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0.5万元。阅读更多
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指通过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含原料)奖励4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1万元。 -
绍兴市越城区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奖励3万元,通过ISO 56005奖励10万元
绍兴市越城区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阅读更多 -
福州市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申请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每年申报一次
福州市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专利代理机构等单位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50-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51-2016),每年申报一次,根据《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2〕7号)第十二条执行。阅读更多 -
汕尾市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首个认证周期资助不高于3万元
汕尾市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资助,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认证周期的再给予资助不高于3万元。阅读更多 -
慈溪市对首次通过ISO 56005认证的企业,按照分级奖励不超10万、13万、20万
附件《慈溪市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奖励实施细则》中提出:阅读更多
对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认证的企业,按照分级评价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3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申报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认证奖励,需提供《慈溪市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奖励补助申请表》,以及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认证证书复印件。 -
宜昌市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补贴不超5万元,实施ISO56005补贴10万!
宜昌市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贯标工作,通过国家级认证的企业和科研组织,首次认证后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补贴;第一次、第二次监督审核完成后按实际发生的监督审核费用给予补贴,同一单位一个认证周期补贴不超过5万元。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对获得评价等级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贴。阅读更多 -
盐城市滨海县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
盐城市滨海县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阅读更多
推荐新闻
-
2024-11-08
乌兰察布市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资助!
-
2024-12-16
英山县对新认定为有机茶、绿色食品茶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
2021-03-29
博望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
2019-12-24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管理规范
-
2024-06-20
资溪县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
2025-07-10
明溪县对新获得有机、GAP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4万元
-
2024-08-19
邹平市对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不含复审、状态有效),每张证书补助1万元!
-
2022-04-29
江苏省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的意见
-
2023-02-07
赞皇县补助新获三体系、食品、碳足迹等认证的外贸企业不超过5万元
-
2022-07-11
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