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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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奖励部分)
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阅读更多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阅读更多 -
蒲江县对获得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按费用50%予以补贴
蒲江县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证费、标志使用费和年复评费均按50%予以补贴(每张证书补贴不超过2万元)。阅读更多 -
诸暨市对当年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
诸暨市对当年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阅读更多 -
滨海县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5万元
根据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激励政策>的通知》(滨政办发〔2021〕12号)及《关于调整<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激励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滨政办发〔2022〕40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标准、质量、认证等奖励通知如下: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5万元。阅读更多 -
荆门市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和ISO 56005认证的奖励2万元!
荆门市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阅读更多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贯标认证奖励: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评价的企业。阅读更多 -
萧县对首次通过质量、有机、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2万元
萧县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国家认监委查询有效状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防腐企业分级服务认证及高端服务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包括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阅读更多 -
固原市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开展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给予奖励
固原市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对已获证未奖励的给予奖励。阅读更多 -
珠海市斗门区对当年获评绿色工厂,给予最高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珠海市斗门区对当年获评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绿色工厂给予最高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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