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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BCC|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引领作用,根据《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市监﹝2022﹞26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宁德市2022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贯标认证奖励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注册的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证;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
(一)申报主体
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022年专利申请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年度实际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免税企业除外),择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奖励,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有效期内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除外。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授权证书首页;
3.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证明和社保缴纳人数证明;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制度)。
三、申报审核有关事项
申报企业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推荐函、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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