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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服务:碳中和时代的“低碳认证”!

低碳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符合相应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认证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其碳排放量,制定减少碳足迹的策略,并采取措施实现碳中和,提高可持续性和环保性能,符合政府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

GB/T36132-2018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要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回收处理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认证流程

企业申请——自评价——第三方评价——市级部门——省级部门——成为省级——工信部——成为国家级

服务范围

  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到: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轻工、汽车、纺织、食品、医药、造纸行业

资料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4、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5、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6、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7、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8、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9、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0、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1、教育和培训记录;
12、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3、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5、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6、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7、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8、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19、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申请条件

绿色工厂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行业龙头、有专利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的、当地经信委备案通过的、管理体系建设齐全的、已完成温室气体或碳核查的企业。以上企业通过率会高一些!

申请的企业不能有以下情况:

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工厂及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节能、环保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使用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或用能设备达不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
三年有严重失信行国(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网有违法信息或进入黑名单);
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失控。

评价依据

1、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需在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细化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内容,并依据本文件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本地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及评分标准,达到地方规定的分数要求的单位纳入绿色工厂名单。

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2018年5月14日,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正式发布,标准号GB/T36132-2018。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电子、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研究机构、协会、企业共同起草,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评价方式

1、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应由独立于工厂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

3、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满足所有必选评价要求并达到地方规定分数要求的工厂,可纳入绿色工厂名单。

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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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安徽省绿色工厂奖励及评价实施步骤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奖励补助政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规定,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