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对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奖励3万元,再认证奖励1.5万
发布时间:2022-11-24
芗城区农业产业品牌认证奖励扶持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和现代农业,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工作的意见》(闽农绿〔2017〕199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漳政办〔2017〕3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当年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期限届满后重新确认的,每家企业奖励0.5万元;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期限届满后重新确认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新通过国内有机产品认证的,每家企业奖励3万元,期限届满后重新确认的,每家企业奖励1.5万元。
除获得上述相应认证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奖励:管理体系健全、生产档案记录齐备、质量管理规范、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同一企业,同一产品、获得农业产业品牌多级认证的,按最高等级奖励。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同时漳芗政办〔2021〕67号文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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