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晋市政办 [2022]47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我市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
对初次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原则进行奖励,每家最多不超过5万元。
二、奖励对象
晋城市范围内通过贯标认证(国标)的单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二)未获得过市级贯标资金奖励;
(三)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奖励范围
(一)可以纳入奖励的费用为:认证成本费用;
(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奖励范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贯标认证奖励资金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签订承诺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2.认证机构资质复印件;3.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4.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材料一式两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县(市、区)局留存,一份报市局)。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
(四)初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通过初审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527室。电子版发送至icsgsjsb@163.com。
(五)公告。市局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再行审查,确定奖励金额,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
(六)终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落实后确定为无异议的,市局最终确定奖励企业和奖励金额。
五、几点要求
(一)市局将适时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照贯标规范要求运行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对贯标认证对象和机构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要追回资金;情节恶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二)突出政策扶持导向。贯标认证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局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杠杆”效应,始终紧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加强工作的系统性,将创新主体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推动知识产权认证结果采信与各部门关联政策的协同联动。
联系人:王丽敏
联系电话:0356-2055330
附件:
1.晋城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资金申报书
2.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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